奥运冠军有并列的吗?
从国际奥委会1992年更新的《奥运会秩序册样本》、《技术代表手册》以及单项比赛技术代表提供的信息均表明,在田径、游泳、举重、射击、自行车等计时和计量项目的决赛中,如果成绩相等,将给并列的选手分发相同名次的奖牌。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还产生了3组、4位并列冠军。而根据我国体育界长期以来沿袭的做法,在电视或公开场合介绍获得奖牌运动员时,对获得并列第二和并列第三的运动员,一般称“某某获该项比赛奥运会银牌”或“某某获该项比赛奥运会铜牌”。
获得冠军并列的,一般称“某某获该项比赛奥运会金牌”。因为冠军的名次更敏感,如果称并列冠军分别为“某某分获金、银牌”,会让人产生错觉,似乎一个人只得了金牌,另一个人只得了银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