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双抢怎么判断球权?
要了解“撞”与“冒”的区别和联系。 体育竞赛中,“撞”与“冒”是常见犯规动作。 “撞”是指双方拼抢时,因对抗使对方失去对球的控制,并造成球明显向自己或本方方向移动的接触行为;而“冒”则是无身体接触的犯规——如打手、推人等。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有无身体接触,但两者的边界线其实并无明确划分(因为涉及大量的主观判定)。而“双抢”则属于两个或者更多的防守队员对持球者进行的相互干涉的争抢动作,此时很容易出现“撞”与“冒”的界限模糊的情况。 不过,在NBA这种级别对抗很强的赛场,裁判吹罚尺度很严,这种时候往往是进攻一方获得球权。而在CUBA等一些国内比赛,由于选手水平有限,裁判判罚尺度宽松,经常出现“双抢”后的攻守转换。这时,就存在两种情况了:一、技术更好、体力更充沛的一方抢到进攻篮板并完成二次进攻;二、落防更快、反应更快的一方先落地拿到篮板,组织快攻。
所以,所谓的“判给进攻篮筐一方”其实是相对而言的。 如果防守球员已经做出了明显的“冒”的动作,那么即使他最终没能阻止进攻球员上篮,这个球一般也认定为冒;反之,如果防守球员只是做了“撞”的动作,而没有充分提前起跳,那么即使他最后抢到了篮板球,这个球也往往被认定为撞。 而像CBA这样对抗程度甚至不如NBA的比赛,很多情况下就算做出再明显的冒的动作,最后裁判很可能仍判决为撞……这导致CBA赛场上经常会看到一些匪夷所思的判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际篮联新修订了关于击地传球的规则,原来只能由防守方双脚同时着地并整体起身,才能对持球方造成的干扰有效;现在只要能够成功破坏掉对方的重心,就可以获得加罚机会。这使得原本不易判断的“冒”与“撞”变得更加复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