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击比赛怎么算分?
拳击有K.O.制度,现代的拳击规则是10回合制,每回合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如果一方在被KO/TKO/UD(未决出胜负)的情况下,被裁判终止比赛,则该场评分无效,双方进行加赛。 传统拳有分制和磅制两种计分方式,目前较为少见。其中分制就是每个得分周期(一般5至9秒一轮)内,双方出拳得分情况如何,谁先拿到足够多的分数就获胜;而磅制则是以击倒次数决定,谁先拿到的击倒次数多就获胜。无论是哪种计分方法,都是进攻得分的有效手段越多越占优。因此为了避免出现平局,在比赛中往往会采取“以攻代守”的策略来获取分数。
至于散打、泰拳等格斗术由于规则相对灵活,没有固定分数或击倒数判定胜负的方式。但无论规则如何,进攻能力强、有效打击率高的选手更容易获得胜利。 综合与自由搏击则是采用擂台赛制,一般是三局两胜,或者五局三胜。每一局20分钟,中间暂停休息几分钟。具体赛程根据参赛人数而定。同分情况下,后比赛时间长的运动员获胜。如时间依然相同,直接打加时赛。很多这种赛事最后会打成平局,这时候要看击倒等情况做补充判断。
评判任何一场拳击比赛胜负的方法,都是依据击中对方有效部位的数量,有效部位是指两肩、躯干、腰部、腹部、两肋直至两乳的前面和后面。评判计分的具体方法是∶不论采用职业拳击的三回合制或业余拳击的四回合制,每个回合为3分钟,每次比赛设三个或五个评判员。
由这三或五位评判员根据双方在每个回合中的进攻、防守和意志表现,击中有效部位的次数等优劣情况给双方打分,每方得10分,每一方如果在该回合中被对方击倒,该方的分数最多只能得9分。如果击倒的一方迅速站起,恢复比赛,并给裁判留下良好印象,则被击倒方仍可得10分。
一个回合总共得20分,胜方多得1分或2分,比如10比9、10.5比9.5、10比9.5、10.5比9、11比9等。在三、四个回合的比赛中,按每个回合的击中有效部位的次数、进攻与防守情况、在场上的表现等打分,每方每回合仍以10分计,最后累计相加总数,得分高者为胜方。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扣分∶
1.在相持中,同时击中对方头部,则判出拳比较有力,并确实打到对方头部的一方为“有效击中”,另一方被扣分。
2.击中对方无效部位,对方被击中无效部位而倒地者扣1分,如倒地后马上起立,经医生检查认为不影响继续进行比赛者不扣分。故意击打对方无效部位者应扣分。
3.无故消极,经裁判员劝告仍不改变者,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