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怎么分成?
为确保各级管理机构的正常运作和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1987]105号文件“民政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以分别从发行收入中提5%的管理费”的规定,福利彩票发行收入分为中央本级留成和地方留成两部分:
中央本级留成部分的50%纳入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全国社会保障补充资金;50%返还原主管部门民政部,其中5%作为民政部发行经费,45%作为民政部专项彩票公益金。
地方留成部分,35%作为发行费,其中5%上缴原主管部门民政部,作民政部发行专项经费;30%留在地方作发行费;省级民政(或体育)部门从发行费中提取3%作为管理费。65%为地方留成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