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改了吗?
体育总局的职能并没有发生变化,其职责为:
起草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体育工作,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发展规划,推进体育体制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全民健身计划实施,负责国民体质监测,推动和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协调全国性体育竞赛的准备工作,组织全国体育竞赛,设立全国体育竞赛项目和设置、审批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称号,审批体育教练;组织指导反兴奋剂工作。
协调体育外事工作,组织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并开展对外体育宣传、对外交流;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方案,培育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作为全国体育总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并负责体育运动的代表训练、竞赛和团结工作,设立全国体育竞赛项目,审批体育运动中的全国纪录和等级称号。
领导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和在港澳地区活动,对体育总会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