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彩票还能兑奖吗?
5月1日起彩票停售,并不是停兑
近日,“5月1日起彩票停售”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有的网友将《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的消息误以为是“5月1日起彩票停售”,引起了一些购彩者的误解。其实5月1日开始实施的只是《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而《细则》中并没有“停售彩票”的条款,所以“5月1日起彩票停售”消息不准确,纯属误传!
或许有的彩民会问,那么5月1日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重要内容?对彩民有什么影响?下面就为大家一一揭晓。按照2012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5月1日起,我国将对兑奖时限、废票处理、未成年人购彩、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禁止行为等多项内容予以明确和规范。《细则》中明确的内容,对彩民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单张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实名登记兑奖。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到彩票销售机构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也就是说,以前有的彩民中了大奖因为种种原因没有领到手,今后出现这样的情况将不复存在,中了500元以下的小奖可以随兑,但单张中奖超过1万元的,必须在中奖之日起60天内进行兑奖!
二是禁止利用信封、人像、条形码、标志性建筑等制作、销售封建迷信的物品。这一细则对彩民基本没什么影响,主要是对管理方的要求。三是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彩和兑奖,对难以判断购买者或者兑奖者年龄的,彩票销售场所的销售员可以要求购彩者出示能够证明其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也就是说,彩民如果购买彩票或者兑奖是未成年人,将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