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网冠军奖金缴税吗?
日前,英国卫报报道了前温网冠军安迪-穆雷因未就奖金缴税而陷入金钱纠纷一事。根据政策规定,任何一位赢者都必须就其赢得的奖金缴纳所得税。而且,凡是由基金支付的参赛费用亦需缴纳20%的所得税。不仅如此,穆雷还必须为其胜利支付相关费用,包括赢得赛事所得到的荣誉。
2012年,身为世界网坛好手的穆雷在温布尔顿网球场表现出色,不仅一路过关斩将取得了冠军,还创造了历史。成为自1938年美国网球名人约翰-科林-博格以来首个夺得温网男士单打冠军的英国选手。为此,《卫报》这样评价:从某种程度上,穆雷的温网胜利比冠军更有意义。然而,这样的胜利却带来了一场法律纠纷。因为,作为英国国民,穆雷需就其奖金缴纳20%的税收。但他的律师反对这一点,理由是这笔奖金并非是“从英国获得”,而是“全球各地”的俱乐部和赞助商付给获胜者的酬劳。
对此,英国税务总局表示,穆雷即便转战职业网坛,仍旧属于英国国民。其奖金收入必须在英国缴纳税款。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至今仍未解决。当被问道对此的看法时,前英国网球选手阿什利-柯尔科夫表示:“毫无疑问,这些奖金理应缴纳所得税。世界上的其他职业选手也都这么做。”
税收制度让许多职业运动员心生怨怼,因为严格的税收要求使他们失去大笔收入。不过,事实上即便是美国,也没有针对体育收入的完全免税规定。然而,与国外选手不同的是,美国的职业选手可以合理避税。大多数NBA球员都与美国各州或当地的区签订有免税协议。足球运动员则多是与欧洲国家签订免税协议。当然,在这些运动员的薪水和奖金中,必定会除去一份合理的税额。
柯尔科夫补充道:“如果我说世界上50%的运动员挣到的钱都有部分来自于政府,估计不会有人感到惊讶。所以,如果你不去缴税,政府就会来找你。”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竞技体育是要支付税收的,我们还是否支持竞技体育呢?或许,我们应该反思一下,税收的初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是我们应该支持竞技体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