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要审批吗?
1、不是所有的赛事都需要审批,需要根据举办的规模和影响程度判断是否该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告或提交批文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体育竞赛分为体育专业竞赛和综合运动会两种形式。以竞技比赛为目的的,举办者应事先了解参赛运动员的身份,办理相应的手续,确保竞赛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中涉及职业体育运动的项目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商业性质比较明显的体育竞赛活动,应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批准的范围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4、对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泛的体育竞赛活动,如全国或国际性的体育竞赛等,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条件外,主办单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承办单位和负责人,负责处理比赛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情;
(二)有必要的资金、物资及器材保证;
(三)有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办单位的资格证明主要包括: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法律依据: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八条 开办营业性演出场所以及举办营业性演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许可证件,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 开办营业性演出门店或者固定场所,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
(三)房产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