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是体育运动吗?
在2003年12月的《游戏机》杂志上,编辑们做了这样一篇文章的试验:
“体育”的定义:人体直接参加的运动。(百度百科) 我们把这条定义复制过来,并且稍作改动—— “电子竞技”的定义:人类通过电子设备参与的比赛项目。 那么试问,电子竞技到底算不算一种运动呢? 我认为不是。因为任何一项运动的本质都是人与人之间的竞技,这种竞争通过电子设备进行,使得这项运动具备了一些互联网的特征,比如即时性、互动性和开放性。但归根结底,它还是人的竞争,是人作为主体参与竞赛。而电子竞技却少了这一重要特征——人与人的对抗。
电子竞技大多是以团队的形式出现,但团队的构成可以是多个人同时操作一个账号,每个人针对不同的对手,进行一对一的单挑,这种形式和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真要细分的话,只能说是同一战队的人互相配合去战胜另一个战队的人,这在现实社会中也是常见现象,篮球、足球难道不是在集体协作的情况下进行的运动吗?只是在这些传统运动中,集体的成员分工更为明确而已。
所以我认为不能把电子竞技归为运动的一类。但不可否认,电子竞技中有很多项目都包含了很高的艺术性,如DOTA、星际争霸等,这些艺术性的存在恰恰证明了电子竞技并非毫无意义的存在,它们带给人们的愉悦绝不是垃圾食品一样让人上瘾却又没多大营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