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是谁做的?
篮球是美国人詹姆斯·奈史密斯先生发明的。
1891年,奈史密斯先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城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生时,发明了一种徒手进攻和防守的比赛项目。 他给这个项目取名为“篮球”,原因是篮球在进攻和防守时都需要奔跑、跳跃,非常类似美国布法和斯皮尔篮球比赛(Basketball)中运用手的动作。
当时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费,奈史密斯先生用足球作器材教学生们打篮球,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但当时这些规则并没有被写成文字,而是由老师口授给学生。 后来因为战争的原因,许多学校的男生都参了军,很多运动都被禁了,篮球也就此衰落,只有军队里还在打这种无形的手球。
等到战后,人们重新组建体育运动社团的时候,发现原来打篮球是非常受欢迎的一种活动,于是乎篮球开始在全美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