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奖金池拿多少出来?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发展中心27日发布通知称,近期,一些地区出现私自截留彩票公益资金及逾期中奖彩票不退赔的事故,扰乱了正常福利彩票销售和兑奖秩序。为提升彩票行业形象,减少彩票行业的负面舆论,中国福彩中心近日已在大部分省份暂停了即开型彩票销售。
2006年起,中国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的《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设置至少1个公益金预留发行机构,但预留比例为彩票总公益金的1%--7%。公益金的使用应坚持统筹规划、量入为出、公正公开的原则,专项用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教育等领域的社会公益活动。各地方政府也可以将部分奖金纳入地方彩票公益金,用于本地居民专项福利。
至于彩票兑奖,《彩票管理条例》中也有规定:彩票兑奖期限为60天。12月28日,北京一位购彩者中得最后一张“2100万元大乐透巨奖”,兑奖期限一年,正是春节之际。据了解,在彩票兑奖期内,北京体彩中心会主动打电话给中奖者,提醒兑奖,并且即使过了兑奖期,也可当场兑奖。
另外,《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彩票奖金在扣除公益事业捐税等相关必要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应当全额拨付,并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需要提取其他费用,应当报请省级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彩票是社会福利和体育运动等项目筹集基金的重要途径,是为公众所乐于接受的,由人为设计并规定的抽奖游戏。
但是,一旦中了大奖,却成了不少人最难兑现的“黑金”。即使能兑奖,常常也会遇上诸如此类的问题:
2007年6月,新疆乌鲁木齐一位名叫韩晓晶的彩民,买了两张56元套餐彩票,中出1136万元巨奖。直到一年多后,韩晓晶才正式领到了大奖。其间,她一直向相关部门追要兑奖税凭证,而有关方面以“有工作就不给”为由,予以拖延。直到最后一丝尊严也丢掉后,韩晓晶无奈只好求助媒体,才得到帮助。
2009年9月4日,湖北麻城一位19岁彩民中540万,取完税后剩396万元,但麻城市福彩中心却以他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第二天,当该彩民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福彩中心时,管理中心又以“父母不是本地户口”为由,仍然拒绝为其出票。最终,这名彩民不得不把父母从乡下接来,才领到了属于自己那份396万元的拆迁巨奖。
2009年11月1日,湖北荆州一位74岁 老翁,喜中101万元。在缴纳20.2万元税后,老人本打算取钱时再领奖金,却被市福彩中心强行拒之门外。工作人员表示:“老人已74岁,如果真中了101万,他死后,这101万将成为遗产,产生税赋,这笔税收应由老人家属承担。”
近日,湖南岳阳临湘市又出现一则类似新闻:一位中得168万元巨奖的彩民,在缴纳了3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后,因没有提前办理了“赠予”手续,而当他在兑取奖劵时,被当地有关部门拒赠,称必须让奖金“落袋”才能为其兑奖。
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彩票中奖者在兑奖过程中,常常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遭遇种种曲折。
诚然,像这样的倒霉事并非偶然。对此,广大民众应理性购彩,以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各彩票销售机构应为彩民兑奖提供方便,不要为了“安全”而拖延时间;各级民政部门和上级福利机构应重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有关部门则应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切实保护中奖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