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爱在日本还是中国?
从1935年起,日本人就有在中国大连建厂的打算,随后在1942年由满铁(即南满洲铁路公司)开办了“株式会社大连制钢所”,当时主要负责生产用于坦克、军舰等重工业的合金钢材以及军工弹药。战后日本钢铁产量暴跌至战前的七分之一,但大连制钢所却因为拥有日本国内唯一一条连铸连轧生产线而得以继续维持生产。
后来随着中日关系的缓和,以及日本经济开始腾飞,作为对日贸易中重要项目之一的钢材交易也日渐活跃起来。于是1961年,日本钢铁巨头——日本钢材公司的子公司“新日本制铁所”应运而生,其注册资金高达70亿日元。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新日本制铁所于1985年在东北老钢厂的原址上建立了位于鞍山市的铁东新区厂区。然而让日本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这次投资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由于缺少环保措施和对周边环境的漠视,这座新建的钢铁厂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以至于被形象地称为“烟雾中的恶魔”。
到九十年代初期,当地居民因癌症和血液疾病的发病率较高 而不断进行抗议,新日本制铁所因此成了备受外界批评的焦点。 虽然新日本制铁所后来增加了环保设备,但问题已经造成,负面影响也开始蔓延。
1995年末,日本钢材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遭到起诉,新日本制铁所也被认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在2000年初达成和解: 新日本制铁所承诺增加环保投入并改善工艺流程,同时赔偿因污染环境而对周围居住者造成的损失; 日本的钢材销售必须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且不能进入东北地区。
至此,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终于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