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签名始于何时?
我们学校(武汉七校联合办学)要求每次交作业,或者考试的时候都要在试卷上签自己的姓名和学号,我估计这是不是我国最早的签名了(作为非历史专业的学生,不讨论其真实性;毕竟如果连这都不算的话那也实在不能怪我). 不过,我国的文书处理制度起源应该更更早,比如汉文帝曾经因为给舅舅家写信,忘了写年份而在信末自嘲“二月甲子,朕以禽兽不如人,晦冥不知春秋,不识岁月”(《史记·孝文本纪》);而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前90年)则提到他通过司隶校尉提出自己的过错“为百姓设茶酒榷(税),赋敛害民”“变乱中国,夷狄亦尝中国,后乃日逐臣下,令不得休歇,天下多事”等等。这些文字记载说明至少在西汉时期,官方文书已经是重要而常见的事情了,而文书中自具标题、日期和书写者姓名的惯例也应该已经形成并沿袭下来了吧。 唐朝建立以后,为了防止大臣们伪造皇帝诏书,开始采用由皇帝的侍从官代天子起草诏书的方式,而由皇帝亲自签字的“制”和“诰”则更加多了起来(这两种文书的格式与汉代的“诏书”差不多)。到了宋朝,由于“制”和“诰”的用纸和字体都改变了颜色和样式,而且宋哲宗时开始用“玉玺”印(其实是白玉做的印章),所以后人根据这些特点认为宋朝已经有了“盖章”的习惯(实际上这种习惯到明朝才真正完备)。
除了“盖印”以外,宋朝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来确保文书的真实性,比如在卷首注明发信时间并用火漆密封,或者在卷尾盖上发信人的章(所谓“递日钤封”),或者是把发信的时间写成每页的首页(所谓“接缝处用印”)甚至把需要保密的内容打上一个记号(据说北宋王安石为了不让政敌得到他和吕惠卿的往来书信,就在信件中特别标注了“只许皇上一个人看”的字样,当然这些标记都是可擦写的)。
总之,宋朝的文书中已经充满了细节,足以让今天的我们体会到当时的那份严谨了。